继“长沙混凝土案”宣判后,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的《关于2020年广西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联合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》中显示,2020年共抽取广西101家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的101批次产品,经检验,合格产品88批次,不合格产品13批次,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.9%。不合格项目涉及坍落度、坍落度经时损失、抗压强度。
混凝土质量问题为何如此频发,反复的检查与整改为何收效甚微?其中原因固然有原材料不合格、配合比不合理、质量控制有漏洞、设备机械、养护条件等原因,检查或者整改时往往能找出一大堆小问题,然而整改过后问题往往复燃。究根本原因,个人认为在以下几点:
一、企业生存环境恶化。随着近几年的环保限产,上游原材料价格一路飙涨,水泥、砂石一直处于卖方市场状态,基本的供应尚不能完全满足,质量控制更无从谈起。
一些集团性混凝土企业拥有上游原材料产业链,甚至以成本价销售混凝土,恶意打压混凝土价格,导致中小混凝土企业利润急剧下滑,加重了企业生存压力。在如此巨大的压力下,很多企业选择了生存,轻视甚至放弃了质量。
二、混凝土用砂石急需质量控制与监管。一般来说,混凝土中砂石总量占一半以上,其质量波动对混凝土的和易性、力学性能影响显著。
由于供应紧张,砂石料生产企业往往不愁销路,对质量的控制更是无从谈起,上级部门检查也往往查的也是环保,因为砂石不合格而受到处罚的企业更是闻所未闻。
因此,很多砂石生产企业盲目生产,为提高产量全然不顾砂石质量,为节省成本将劣质原料以次充好。因为即使砂石料不合格,他们仍然不缺买家,提高产量和利润率才是他们的第一要务。
规范砂石生产,提供砂石生产质量,对混凝土质量具有深远的促进作用,且迫在眉睫。
粗砂
脏砂
不合格石子1
不合格石子2
三、混凝土企业试验室未发挥应有作用。从人员来说,绝大多数混凝土企业未按规定配备试验人员,有些私营企业甚至只有1人;从权责来说,试验室对于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权力较小而责任较大,沦为“背锅侠”;从质量管理来说,极少有试验室能够建立符合本公司的质量管理保障制度,并予以施行,对于复杂的原材料波动未能坚持底线并提出可行的方案。
实际生产不同于理论研究,各种原材料的质量状况是动态变化的,如何通过及时有效地调整,保障理论配合比的实际强度,是试验室人员最大的任务。而对于不合格原材料的处理是否到位,将直接影响事故发生的概率。切实维护、提高试验室的职能与作用,是保障混凝土质量的重中之重。
四、交付机制存较多变量。预拌混凝土为半成品,一般来说,混凝土的合格与否是根据GBT14902中的规定来判定的,即以混凝土到达施工工地进行的交货检验为准。
然而,在实际情况中极少有供需双方共同见证的交货检验,大多数为各自留样检验,为以后的质量争议埋下伏笔。
其次,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变量较多,加水、等待时间较长、不规范施工等都会造成混凝土质量下降,从而加剧了质量纠纷的可能。混凝土的质量在真正成型前是动态的,影响因素众多,必须进行动态质量控制才能有效保障质量。
五、资金周转困难。随着原材料供应紧张情况加剧,原材料商对付款的条件越来越高,而混凝土销售出去之后,回款往往困难重重,本就不多的利润被财务费用消耗殆尽。
这就催生出为混凝土企业垫资购买原材料的中间商,他们往往各个厂家的原材料都卖,并且经常做些偷梁换柱之事,对原材料质量控制带来很大困难。
另一方面,企业资金紧张就会缩减人员,员工往往身兼数职,疲于应付,而工资的发放又迟迟不见到账,对于年轻一代来说,极大地打击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。
总而言之,企业应切实提高质量意识,以提高技术来良性竞争才能形成良好的生态圈,老百姓才能真正住上放心房。走违背良知的捷径,唯利是图地使用劣质原材料,必将越走越窄,最后走投无路,为时晚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