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年前,王姐把自己全款买的一套房子,过户给了儿子、儿媳妇,合同是以买卖的形式签订的,说是买卖,实际上就是拱手相送的,一分钱也没有要儿子儿媳妇的。就连过户费也是王姐自己出的。
当时儿子、儿媳妇已结婚8年,有了一儿一女两个孩子。在婆婆的心里,一定是认为他们的婚姻已过了危险期,才放心的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他们,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,好好的抚养孩子过日子。谁知道,房子过户六年以后,儿子、儿媳妇的婚姻出现了问题,女方出轨他人,感情破裂双方同意离婚。
孩子一人一个,房子归男方所有。在房子的分配上女方死皮赖脸不同意。女方认为,房子有她一半的产权,要男方出一半房子钱补贴自己。男方认为:女方婚内出轨,背叛家庭、背叛婚姻有错在先,是过错方,不应该分得房产,更何况房子是男方父母全款买的。
如果男方父母想要回自己的房子,需要走哪些法律程序?又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?希望懂得法律的朋友给出出主意,想想办法帮助王姐要回自己的房子来。
王姐说她犯的错误就是:
1.婚前买房子,房产证不要只写上父,母的名字。要写儿子一个人的名字就可以了,省的以后遇到儿子婚变麻烦。
2.不要过早的过户给儿子、儿媳妇,只让儿子、儿媳妇他们居住,那样房子永远都是自己的。
3.即便要过户时,先让儿子、儿媳妇写一份协议,同意房子是他们在婚姻存续时可以居住的,若婚姻破裂,房子的拥有权自动放弃。
不知道法律是怎样规定的?现在的人都太现实了,大度善良的人容易吃大亏。儿媳妇坑房、再婚老伴洗房、儿女要房……
生活中防灾、防火、防盗;退休后的老年人,防病、防骗、防儿媳妇、防保姆、防小人。只有先小人后君子,才能防止自己的财 产不受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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